实验室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李道先发布时间:2022-12-16浏览次数:198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实验室是高等威廉希尔官网开展实验教学、创新与实践教育、生产实验与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根据教育部《高等威廉希尔官网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安徽省高等威廉希尔官网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威廉希尔官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实验室管理

第二条 实验室实行威廉希尔官网、学院(部、中心)二级管理,原则上学院(部、中心)应成立实验中心对各实验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院(部、中心)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各专业系、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具体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实验室设置

第五条 实验室一般应按照二级及以上学科或行业领域设置,并向综合性实验室或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展。

第六条 全校性的或跨学科专业教学的基础实验室,省级或国家级的重点实验室(含专业实验室),必须按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公布实施的实验室标准设置。

第七条 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可按课程性质设置独立的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任务较小或实验室专职人员不足3人的,应并入相关实验室组建实验中心,或并入相关专业系(教研室),可以保留实验室名称。

第八条 实验室设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长期、稳定的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任务等;

(二)具有能够满足教学任务的基本场所、设施条件;经费投入有保障;

(三)具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满足实验需要的水电等资源供应、安全和环境保护条件;

(五)应当配备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能满足实验室运行的需要;

(六)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 实验室的建立与调整

(一)新建、改建、合并、撤销和调整实验室要有利于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科专业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教师及实验技术队伍的稳定发展,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实验室的建立与调整应当由所属单位提出可行性论证报告,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所属单位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1.对新建实验室应提出论证报告,包括建设条件(人员、经费、用房)及建设规划、实验教学和设备配置等。

2.对改建、合并、调整实验室,应提出相应方案和人员、设备、用房的调整和建设计划。

3.对撤销实验室,应对原实验室人员、设备、用房等的安排提出方案和论证报告。

(三)凡经批准建立或调整的实验室,其人员编制、经费、设备、用房等问题,由所属单位分别向威廉希尔官网提出申请,经威廉希尔官网审批同意后落实。

(四)未经威廉希尔官网批准,各教学单位不得自行设置和建立实验室。

第四章 实验室建设

第十条 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威廉希尔官网及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要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等“项目管理”程序,由威廉希尔官网和所在单位共同实施。

第十一条 各教学单位在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中,应制定明确、具体的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要体现在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并按期检查建设进度。

第十二条 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适应威廉希尔官网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五章 实验室任务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设置、职责与考勤、考核办法;学生实验守则;仪器设备器材与使用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制度;资料收集及档案管理制度;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制度等。

第十四条 实行实验室挂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验项目与要求、仪器设备操作注意事项、安全与环保规定、紧急情况处置措施与提示等,均应通过标牌或展板醒目公示。

第十五条 做好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的房舍、场所、设施及大型仪器设备要依据规划方案纳入威廉希尔官网基本建设计划;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行和维修费要纳入威廉希尔官网教学经费预算;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要纳入威廉希尔官网和所在单位人事计划。

第十六条 保证实验项目开出率。根据办学条件和学科专业发展情况,积极建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确保实验项目开出率达到100%

第十七条 建立完善工作档案基本信息。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完善实验室任务、教学工作量、人员情况、人员考核记录、工作记录、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购置和使用情况、仪器设备运行保养与维修情况、安全与环保等记录,及时向威廉希尔官网提供实验室和实验教学情况的准确数据。

第十八条 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按威廉希尔官网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做好仪器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计量、标定及检定和各项管理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实验教学记录;做到帐、物、卡真实准确,仪器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

第十九条 积极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按照各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并开出实验课(项目);认真编写和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任务书等教学资料;保存好实验教学记录和学生实验考核相关材料;安排好实验人员,认真辅导,严格要求,规范考核,保证实验课的质量。

第二十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积极吸收现代科学技术和实验教学新成果,不断更新实验内容和实验项目,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教学效果。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改进和自制教学设备。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教师实验教学基本功的培训、对工作人员的各项业务培训和管理。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认真做好实验,写出实验报告。

第六章 实验室队伍

第二十二条 各实验室均应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室工作队伍,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和实验教学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各类人员要明确职责,刻苦钻研业务,注意分工协作,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三条 实验中心(室)主任应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验教学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实验中心(室)主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聘任,报人事处批准,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四条 实验中心(室)主任、副主任和各级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不同专业技术的职责要求确定。

第七章 实验室安全、环保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制度,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要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不得放置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第二十六条 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要有实验室四防(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措施,定期检查“四防”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不得违反规定随便排放废渣、废气、废水、废物,防止噪音,不得污染环境。要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凡经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检查认定不合格的实验室,要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落实整改工作。待相关部门重新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附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