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2020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陈国中发布时间:2020-05-18浏览次数:665

为方便教师和毕业生提前做好2020届毕业生设计(论文)答辩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初步拟定的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确认答辩资格。5月28日前,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上传论文定稿并开展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工作。检测完成后,学生本人通知指导老师查看检测结果。指导教师确认检测结果合格后,完成指导成绩评定,确认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1)由他人代写论文者;(2)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3)伪造数据者;(4)检测结果不合格;(5)指导教师认为未达到定稿要求。

2.论文评阅和分组安排。5月31日前,专业系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分组安排工作。论文评阅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

(二)实施阶段

1.交叉评阅。6月1日-6月7日,评阅教师在线完成毕业论文交叉评阅工作;

2.组建答辩群和设备调试。6月9日前,各答辩小组联系学生组建答辩小组QQ群,通过QQ群视频功能或者腾讯会议完成设备调试,发布答辩要求,通知学生按要求做好在线答辩准备。

3.论文答辩。6月1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分组答辩工作。其中:

(1)6月10日,工程专升本、会计专升本专业;

(2)6月11-12日,房地产、工程管理、经济学、会计学专业;

(3)6月13-14日,资产评估、工程造价、金融工程、财务管理专业。

(4)6月26日前,成立二次答辩委员会,完成二次答辩工作。

4.成绩录入。6月15日前,答辩秘书完成答辩成绩录入;6月26日前,完成二次答辩成绩录入。


二、答辩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答辩程序

1.公布答辩顺序。答辩开始前,答辩组长答辩组长召集答辩教师、学生进入线上平台,有限允许旁听学生参会。公布答辩顺序和答辩的有关要求。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小组成员并主持会议。原则上学生应当按公布的顺序参加答辩,特殊情况需要报请所在答辩专家组组长同意。

2.学生身份确认。学生正式答辩前,应主动向答辩专家组成员展示身份证及学生证,确保身份的真实性。

3.答辩汇报。学生面对摄像头,答辩陈述。陈述时建议按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创新点等顺序依次通过共享屏幕的方式进行PPT汇报。学生答辩汇报不少于10分钟,答辩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不少于5分钟。

4.答辩成绩评定。学生完成答辩后,答辩组成员记录学生答辩情况,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完成答辩成绩评定。

5.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教师意见再次认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作为最终论文定稿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

6.答辩结束后两天内,各答辩小组秘书将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录入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