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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希尔官网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免听与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04-05 浏览次数:19512

 

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威廉希尔官网开展2016-2017学年

 

第二学期课程免听与免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校字[2014]115号)、《安徽建筑大学课程免听免修与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4112)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开展威廉希尔官网:学分制专业学生课程免听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课程免听申请条件

专业教学计划中已开出的相关课程,因各种原因导致学生无法正常上课修读,需通过自学直接参加相应课程考核的,可申请课程免听。申请免听的课程,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免听课程需是本学期开设的相关课程。

2)申请免听正常修读课程的学生,其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3.0及以上,且限申请1门课程。因各种原因导致首次选课失败需补修者,可适当降低标准。转专业学生,因上课时间冲突导致相关课程无法补修的,可申请免听。

3)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的学生,其已修课程未通过考核需进行重修,但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相冲突导致无法选课,给予免听。

(4)学生本学期已经选课正在修读的相关课程(包括学生正常修读和跟班重修),不得申请课程免听。

(5)因课程考核时间冲突导致无法参加免听课程考核的相关课程,不予免听。

2.课程免修申请条件

专业教学计划中尚未开设需提前修读的相关课程,或转专业学生补修现专业要求修读但本学期未开课的相关课程,可申请课程免修。申请课程免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其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及以上,通过自学已掌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该课程知识,可申请参加该课程的免修考试。转专业学生需补修相关课程的,可适当降低标准,限申请1门课程。

(2)获准免修的学生需参加相应的免修课程考核,考核成绩满75分以上者,获得课程学分,其成绩和课程绩点据实记载;否则需重新修读。

(3)学生本学期已经选课正在修读的相关课程(包括学生正常修读和跟班重修),不得申请课程免修。

二、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学生需于4月5日13:00至4月9日22:00登录安徽建筑大学课程免听免修申请管理系统(http://219.231.0.182/ahjz,校外用户请用vpn访问,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请及时修改密码),在线填报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经专业导师资格审核并签字后,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详细操作方法见附件1

2.专业导师审查。专业导师在全面掌握学生学习状况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学生做好免听免修课程的申请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分管教学副院长需对学生申请资格进一步进行审核,并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初始账号和密码登录安徽建筑大学课程免听免修申请管理系统(http://219.231.0.182/ahjz)(登陆后请修改密码)进行审查确认后,导出《安徽建筑大学学分制课程免听免修申请情况汇总表》,于4月14日17:00点前将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详细操作方法见附件2

4.教务处复审。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复审,公布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

通过课程免听审核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集中处理。各学院需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查询获准免听学生名单,任课教师需加强对免听免修学生相应的管理工作。

通过课程免修审核的学生,由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应的免修考试。

三、免修课程考核安排

1.免修课程考核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开课单位组织实施。开课单位具体负责考核课程的命题组织、考务管理、阅卷与成绩报送以及试卷装订存档等事宜。

2.各开课单位需做好考试日程安排,并书面通知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到学生本人,按照日程表所载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学生参加免修课程考核,需携带学生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凡未携带规定证件,于日程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均按旷考处理。

4.各有关教学单位需在4月30日前完成免修课程考核,并将纸质成绩(一式两份)(附件3)报教务处教务科。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免听免修工作,组织专业导师、辅导员、教学秘书等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宣传,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相关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准确填写相关汇总表,及时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报者,不予办理。

2.学生要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表,因学生个人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无法免听免修的,责任自负。获准免听免修学生需及时联系任课教师,接受任课教师的指导和管理,完成该课程规定的作业、实验,并按规定参加课程考核。

3.课程免听免修工作中,有关教学组织、课程考核、成绩记载等工作,按照《安徽建筑大学课程免听免修与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4]112号)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学生申请课程免听免修步骤

2.学院免听免修审批方法

3.免修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学生申请免修免听方法.doc 

附件2:学院免听免修审批方法.doc 

附件3:免修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