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7〕19号
威廉希尔官网开设重修课程教学班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课程修读的实际需要,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开设重修课程教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范围
专业培养计划中要求修读但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不包括本学期已经在修读的课程,以及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主要包括:
1.未获得学分的必修课程(包括从未修读或已修读但未获得学分的必修课);
2.已修读但未获得学分的选修课程,或选修课程总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需要补修的选修课程。
二、选课对象
1.四年制2013级、2014级学分制各专业在校学生;
2.五年制2012级、2013级学分制各专业在校学生。
三、开课程序
1.教务处根据各学生所属学院报送的本学期学位提醒汇总结果材料,初步拟定重修班开设课程计划清单,并由各开课单位根据计划清单填报相关信息后报送教务处(详见附件)。
2.重修班课程授课采用重点讲授方式进行,开设时间原则上为4周以内,课程开设学时数在20学时以内。课程内容相近的课程,可以并班开设。各开课单位需于
3.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任课教师任务落实情况,于本学期第10周开放选课(具体选课安排另行通知),第11周之前正式开课。
4.相关教学单位可根据学生课程修读实际情况,提出个性化的重修课程开设需求,原则上需有5人以上方可开班。
四、有关要求
1.本轮重修课程教学班,将是毕业班学生补修未取得学分课程的最后机会,课程考核结果直接作为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
2.各毕业班级学生所属学院,要通过各种途径通知相关需补修学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选课。
3.学生参加独立开设的重修班进行重修的,其重修成绩据实记载。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获得学分,课程绩点计为1.0;否则不能获得学分,课程绩点计为0。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金宏,0551-63828077
陈晓天,0551-63828070
特此通知
附件:重修班开设课程计划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