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威廉希尔官网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学分制第三轮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满足学生课程修读(补修和重修)及课程调整需要,根据教务处学期工作计划,开展学分制学生第三轮选课工作。现就选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13级至2016级学分制各专业学生。
二、选课方式
选课采用“先选先得”的方式,可以跨专业、跨年级选课,但不可跨校区选课。先选先得,即课程选课人数达到选课容量上限后,其他未选该课程的学生不能再选此课程。
三、选课时间
2013、2014级:9月25日(星期一)15:00-9月27日(星期三)22:00。
2015、2016级:9月25日(星期一)16:00-9月27日(星期三)22:00。
四、有关要求
1.本轮选课是本学期最后一轮选课,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学生进行选课,特别是专业导师要加强对学生课程修读规划和具体选课的指导。
2.选课学生要认真了解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学分制教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并根据本人课程修读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课程修读方案,勿盲目选课。选课结束后,课表将不再变动,教师与学生需严格按照课表所载时间、地点上课。
3.实践类课程选课。凡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类课程(均不安排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选课信息生效后需积极联系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以免错过上课时间。
4.学生选课需认真核实拟选课程与已选课程是否存在上课时间冲突或考试时间冲突,与实践性教学环节课表是否存在时间冲突。如有冲突,需改选其他课程。
5.学生拟选课程教学班人数大于30人时,可改选或退选;拟选课程教学班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时,不予改选或退选,需慎重操作。
6.在选课前后及上课之前,学生需查看个人课表,以确认所选选课信息无误。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28070
联系人:陈老师、葛老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
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