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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课程观摩教学工作规定(试行)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976

 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763


 

 

 

安徽建筑大学

课程观摩教学工作规定(试行)

 

为提高威廉希尔官网教师教学能力,加强教学交流与研讨,提升威廉希尔官网教师的整体职业素养,结合威廉希尔官网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开课形式

1.示范型观摩课:由富有教学经验、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的教学名师及资深教授主讲的课程。

2.交流型观摩课:由省级和校级教坛新秀、校级教学竞赛参赛教师、计划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主讲的课程。

二、组织管理

各学院(中心、部)负责观摩课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条件保障,并将方案上报教务处备案。威廉希尔官网将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实施要求

1.观摩课数量:各学院(中心、部)每学期开展公开观摩的课程应面向全校师生,原则上不少于3门,每门课次数不少于1次,每次时长不少于1节课。

2.观摩课时间:各学院(中心、部)每学期根据教学安排,拟定本单位教学观摩课名单及时间安排,一般应安排在每学期教学周的第三周至第十五周(非周末时间),并报教务处备案。

3.材料收集:各学院(中心、部)应及时做好课堂教学观摩课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包括主讲教师的课程教案、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参加观摩教师的记录表及体会;活动开展的新闻报道类音像文字资料等。每学期观摩课结束后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四、相关说明

1.各学院(中心、部)近五年新进教师每年应至少参加1次观摩课,前一学年(学期)学评教后10%的教师下一学年应至少参加2次观摩课,需要进行职称评审的教师应参加2次以上观摩课。

2.当年新进教师的观摩听课纪录将作为教学资格认证的考核依据之一。

3.计划参加下一年度职称评审的教师应完成开设1次交流型观摩课。

4.各单位应发挥二级管理的效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在工作量及绩效考核上有所体现。

5.本工作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