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8〕19号
威廉希尔官网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学分制第三轮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为满足学生课程修读(包括补修和重修)及课程调整需要,现开展学分制学生第三轮选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学分制各年级专业学生。
二、选课方式
1.选课在教务管理系统(新版)进行。
2.选课遵循先选先得原则,可跨专业、跨年级选课,但不得跨校区选课。当已选人数达到限制容量时,该教学班课程不可再选。选课时段内,可自由退选或改选。
三、选课时间
2013级至2014级:3月16日(星期五)13:00-3月18日(星期日)12:00。
2015级至2017级:3月16日(星期五)17:30-3月18日(星期日)12:00。
逾期选课系统将关闭。
四、有关要求
1.选课学生要认真了解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学分制教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并根据本人课程修读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课程修读方案,勿盲目选课。选课结束后,课表将不再变动,教师与学生需严格按照课表所载时间、地点上课。
2.学生选课需由本人按照选课流程独立完成。学生在选课期间及上课前,需登录系统查看个人课表并确认选课结果,确保所选课程无误。学生选课一经确认必须修读,需严格按照课表所载时间、地点上课,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并参加考核。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选课工作,及时将选课通知、学分制相关文件以及专业培养方案等向学生宣讲到位,组织并指导学生做好选课工作。
4.各年级专业导师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课程修读规划和具体选课的指导,帮助学生熟悉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了解选课、课程考核、学籍管理等相关学分制管理规定。
5.学生拟选课程教学班人数大于15人时,可改选或退选;拟选课程教学班人数小于或等于15人时,不予改选或退选,需慎重操作。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28070
联系人:陈老师、葛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学分制学生选课操作指南(新版系统)
教务处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