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4〕27 号
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贯彻落实OBE理念,优化理论课程考核,加强课程教学过程性评价,根据《安徽建筑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安徽建筑大学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现就加强理论课程教学过程性考核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适当提高过程性考核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中的比重。考试课程的平时成绩所占比重原则上应不低于40%、不高于50%,考查课程的平时成绩所占比重原则上应不低于50%、不高于60%。
2.学时数不低于32学时的理论课程须由开课单位合理安排课程期中考试(或中期测验),考核成绩纳入学生平时成绩,考核材料作为教学资料予以留存。
3.根据课程教学评价改革需要,本学期试行将期末考试时长统一调整为90分钟/场次。
二、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适时制定课程过程考核方案,将方案核心内容纳入课程教学大纲,逐步构建与人才培养目标和课堂教学模式相适应的课程学习考核评价体系。
2.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课程作业、课堂笔记、课内实验、章节测验、期中考试(或中期测验)、课堂表现等学习过程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将过程性考核贯穿到课程教学全过程。
3.根据考试时长调整情况,各教学单位要合理安排课程期末考试,统筹试题总体难度和题量,做到难易适中、题量适当,有较为全面的知识覆盖面。严把终结性考核命题审核关,科学合理有效开展命题工作。
4.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专业系(教研室)、课程组及任课教师等,开展集体备课,加强课程教学研究,强化过程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持续深化教学改革,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
特此通知。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