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安排落实到位,教学运行秩序平稳有序,现就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落实实验教学任务时间节点
1.各教学单位在12月20日(本学期第16周星期五)之前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实验教学任务落实审核表》(见附件)并报教务处备案。
2.12月23日至1月5日(本学期第17-18周):各教学单位组织新开实验课程负责教师,在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验系统”)内添加实验项目(负责维护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信息);实验中心负责人在实验系统内为新入职教师授予实验教师身份,并为新开实验项目任课教师授予排课权限。
3.1月6日至4月11日(本学期第19周-新学期第7周星期五):实验任课教师在实验系统内编排实验课表。
4.4月18日(新学期第8周星期五):印制全校实验课表。
二、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教学执行计划落实下学期实验教学任务。
2.各实验中心负责人认真执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严格审核实验项目信息。
3.实验授课教师充分考虑学生学习状态,合理安排实验课程上课时间,保证教学质量。
4.联系人:冯老师,联系方式:0551-63828079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教学单位)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