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教职工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发布者:龚乃胜发布时间:2020-01-06浏览次数:600

为建设节约型校园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合理安排、规范使用本单位车辆,提高使用效率,节约开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权限

校车队负责对离退休工作处使用的车辆统一管理并负责对相关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控制。

二、车辆用途

用于离退休老同志政治学习、开会、考察参观等集体活动及老干部看病就医及离退休公务工作。

三、车辆使用管理

1.驾驶人员应服从调度安排,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使用人签字确认。

2.车辆原则上只用于公务,本处职工因特殊情况如去养老院等,个人需要用车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用车须经校办批准职工去世,离退休处按规定安排一辆客车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3.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

4.老年文体组织外出活动需用车辆时,须报审批。

四、车辆相关费用报销

车辆根据实际公里数、路桥费和停车费需要,由校车队审核,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审核报销。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因交通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处罚和相关责任等由驾驶车辆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