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刀为笔,以心为墨,在雕塑的方寸之间镌刻教育的真谛;以爱为光,以行引路,在二十载春秋里照亮学生的艺术征程。何文宏老师用热爱,诠释着一名艺术教育者 “用心启迪,点亮艺术之光” 的不变初心。
——题记
何文宏,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4年7月毕业于广州美术学院雕塑系,获学士学位,2009年7月毕业于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美术教育(雕塑)专业,获美术教育硕士学位(国家教育部公派)。2004年6月来校工作至今,现为艺术学院空间设计系副主任,兼任安徽省雕塑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安徽建筑大学欧美同学会副会长。作为教师,他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为已任,不断增强业务素养,潜心教学20多年,以心育人,尊重学生,勇担责任。指导学生获国家级省级各类专业奖项30多项。个人艺术创作获国家级省级奖项30多项,多件作品被国家级省级相关部门收藏。

以实践为基,让艺术之花扎根大地
“每一块石头都有灵魂,每一个学生都有潜能。” 这是何文宏老师常挂在嘴边的话。在他看来,雕塑不是冰冷的技艺堆砌,而是与生活对话、与时代共鸣的鲜活表达。二十年来,他始终将实践教学作为激发学生创造力的 “金钥匙”,让艺术教育走出课堂、融入生活。
安徽建筑大学建校六十五周年之际,校史馆亟需一件能彰显建校历程的浮雕作品。何文宏老师主动请缨,带领学生团队投入创作。从史料梳理到方案构思,他逐字研读校史文献,带着学生走遍校园的每一处历史建筑;从泥稿塑造到作品打磨,他蹲守工作室指导技法,手把手纠正学生的造型偏差。当名为《绍光济美》的雕塑作品最终在校史馆展示时,学生们看着自己亲手创作的作品被永久收藏,眼中闪烁着对艺术的追求与自豪。这件作品不仅成为威廉希尔官网文化传承的象征,更让学生深刻体会到:艺术创作从来不是孤芳自赏,而是对时代精神的凝练与表达。
在日常教学中,他以 “城市更新公共艺术”为实践课题,让学生受益匪浅。他要求学生以家乡的老街区为灵感来源,用雕塑语言讲述城市记忆。学生们带着卷尺丈量砖墙的斑驳,用素描记录巷弄的光影,最终创作的作品为城市更新注入了新的活力。课后学生都说:“何老师教导我们,雕塑家的眼睛要能看见常人忽略的美,雕塑家的双手要能让平凡材料绽放光彩。”
以科研促教,让艺术之路通向远方
何文宏老师将自身的创作经历与科研成果化作教学的生动案例,让课堂始终涌动着前沿艺术理念。
在《现代雕塑设计》课程中,他结合自己主持省级课题 《物象与价值:“天人合一”思想在中国当代雕塑设计中的价值体现》和《基于数字化保护背景下徽州木雕创新设计路径研究》,带学生分析徽州三雕中的 “虚实相生” 技法如何与现代装置艺术融合。当他展示自己以徽州古村落为背景的创作《徽州印象》作品时,学生们惊讶地发现:原来传统元素可以成为现代雕塑的创意源泉。这种 “创作案例+科研理论” 的教学模式,让现代艺术理论变得可触可感。
2024 年全国联合毕业设计行动中,指导2020级公共艺术专业梁豪、叶德菁同学以 “宁海县潘天寿广场动态装置设计” 命题进行毕业设计。在宁海县潘天寿广场的裂日下,他和学生一起趴在地上测量地形数据;在住建局的会议室里,他帮学生梳理方案亮点,用专业术语翻译懵懂构想。当梁豪的《“墨” 上花开》以灵动的水墨意象斩获全国一等奖,叶德菁的《山水城居》以巧妙的空间构思夺得三等奖时,评委们评价:“这些作品既有对传统美学的传承,又有对现代设计的创新,展现了扎实的实践功底与深厚的理论素养。”
以爱心为桥,做学生艺术路上的点灯人
“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 在何文宏老师的课堂上,技艺传授只是起点,自我的突破才是归宿。他记得每个学生的创作风格,熟悉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用尊重与理解搭建起师生间的 “心灵桥梁”。
每当学生因创作瓶颈陷入自我怀疑时。何文宏老师就会说“你看这银杏林中的叶子,有的边缘虽有残缺,却依然金黄灿烂。艺术创作就像这树叶,不完美才是真实的生命力。” 让同学创作的瓶颈渐渐突破。
学生叶德菁对动态装置的机械结构掌握不熟练,急得掉眼泪。何文宏老师连夜联系机械厂的朋友,带着小叶去车间观摩机械运作原理,还自费购买材料让她反复试验。“何老师从不否定我们的想法,他总是说‘试试看’,这种信任比任何赞美都让人有力量。” 小叶在获奖感言中动情地说。
以成果为证,让教育初心绽放光彩
二十载耕耘,春华秋实。何文宏老师的教育理念,最终凝结在学生成长的足迹里。他指导的学生作品不仅多次在国家级、省级竞赛中获奖,更有多项成果落地转化,成为连接校园与社会的艺术纽带。“我只是做了一名教师该做的事。” 面对荣誉,何文宏老师总是淡然一笑。
从晨光熹微的工作室到星光璀璨的展览现场,从手把手的技法指导到心与心的真诚交流,何文宏老师用二十年的坚守证明:教育是一场温暖的遇见,艺术是一条永恒的征途。他就像一位虔诚的雕塑家,以爱为刻刀,以时光为石材,用心雕琢着每个学生的艺术灵魂,让无数束艺术之光汇聚成璀璨星河,照亮他们前行的路。(作者:何文宏;一审:施林坡;二审:张乐;三审:潘青)